中超足球赛事场地使用协议甲方:体育中心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乙方: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提供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场和外部足球训练场),作为乙方参加亚冠联赛、中国足协协会超级联赛、足协杯比赛等赛事主场使用一事达成协议如下:1.场地使用概述1.1甲方场地位于:体育中心体育场。乙方使用上述场地主要用于亚冠联赛、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足协杯比赛等赛事。1.2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期为年。1.3场地交付条件:关于场地在向乙方所交付时应达到的条件,以场地现有状况和条件为准,若乙方有其他条件或要求,可与甲方协商后备注如下:无。1.4使用形式:甲方将体育场除一层、二层、三层已租商户以外的建筑主体、内场地、足球训练场及三层未出租的房屋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与管理(详见附件),并将体育场周边部分停车场(停车场X道路、1号门、2号门、3号门和绿化区域及配套设施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1.5使用期间修缮维护:乙方按照房屋建筑修缮标准要求,对所使用管理区域的基础设施、机电设备、消防系统、给排水管道、建筑立面照明、电视监控系统、内场及足球训练场草皮等进行维修(护)保养,保持良好技术景观状态,确保体育场及配套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1.5使用期间基本费用及改造项目经费:物业管理费:体育场全年物业管理费为万元(详见附件)。体育场已出租商户总面积为2万余平方米,占体育场总建筑面积约15%,其余85%面积均为赛事活动保障区域。根据面积分摊原则,甲方承担总费用的15%即万元,乙方承担总费用的85%即万元。改造项目经费:年度体育场改造项目经费约为万元。其中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经初步测算约需经费万元(详见附件3),由乙方承担;电视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经初步测算约需经费万元(详见附件4),由乙方承担;建筑立面照明系统改造项目,经初步测算约需经费万元(详见附件5),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一费用即万元,乙方承担三分之二费用即万元;室外供水管道改造项目,经初步测算约需经费万元(详见附件6),甲乙双方各承担万元。1.6中超赛事期间,每场比赛(主场)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张该赛事活动组委会工作票(主席台贵宾票张;二层看台张;四层看台张)b赛事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乙方将上述张工作票付给甲方。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仍享有该场地及该场地地上建筑的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和收益权。2.2若有需要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场地位置图、场地平面图等相关材料。2.3甲方负责对现有商户进行日常管理和收缴租金等相关费用(除本协议约定的水、电费之外),乙方使用场地不得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2.4甲方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允许乙方比赛日在体育场周边开展足球主题的嘉年华以及相应的体育文化主题宣传、商务推广活动。2.5在体育场内举办的除足球比赛以外的所有活动,均由甲方进行洽谈和举办,并享有收益权。2.6体育场外围广告(包括墙体、桥体、道旗、灯箱、电梯、立柱、围栏等)发布权以及体育场和周边道路的冠名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承办的赛事演出活动可自行发布体育场内场广告。2.7甲方有权于体育场举办商业演出、赛事(包括亚冠联赛、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足协杯比赛等赛事)时,在体育场的观众区域开展商业活动(有排他性的除外)。2.8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有义务必须保障国家安排的计划内大型赛事,甲方自主举办或因政府行为举办的大型综合性演出活动以及政府安排的参观接待工作。3.2赛事期间的体育场内场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如乙方需发布外围广告,须与甲方协商。3.4乙方入驻该场地,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功能用房分布进行安置,严格遵守甲方原有功能用房的用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占用甲方为大型赛事预留的功能用房及通道(详见附件)。3.5根据甲方已签订的体育场三层包厢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乙方在赛事期间需免费为甲方提供包厢座椅票。3.6乙方负责场地内的日常安保、消防等工作。3.7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3.8乙方负责赛事的安保报批、消防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