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足球赛事场地使用协议甲方:体育中心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乙方: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提供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场和外部足球训练场),作为乙方参加亚冠联赛、中国足协协会超级联赛、足协杯比赛等赛事主场使用一事达成协议如下:1
场地使用概述1
1甲方场地位于:体育中心体育场
乙方使用上述场地主要用于亚冠联赛、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足协杯比赛等赛事
2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场地交付条件:关于场地在向乙方所交付时应达到的条件,以场地现有状况和条件为准,若乙方有其他条件或要求,可与甲方协商后备注如下:无
4使用形式:甲方将体育场除一层、二层、三层已租商户以外的建筑主体、内场地、足球训练场及三层未出租的房屋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与管理(详见附件),并将体育场周边部分停车场(停车场X道路、1号门、2号门、3号门和绿化区域及配套设施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使用期间修缮维护:乙方按照房屋建筑修缮标准要求,对所使用管理区域的基础设施、机电设备、消防系统、给排水管道、建筑立面照明、电视监控系统、内场及足球训练场草皮等进行维修(护)保养,保持良好技术景观状态,确保体育场及配套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5使用期间基本费用及改造项目经费:物业管理费:体育场全年物业管理费为万元(详见附件)
体育场已出租商户总面积为2万余平方米,占体育场总建筑面积约15%,其余85%面积均为赛事活动保障区域
根据面积分摊原则,甲方承担总费用的15%即万元,乙方承担总费用的85%即万元
改造项目经费:年度体育场改造项目经费约为万元
其中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经初步测算约需经费万元(详见附件3),由乙方承担;电视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经初步测算约需经费万元(详见附件4),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