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锁供需合同需方:合同编号:供方:浙江******有限公司签定地点:供方向需方提供“苏州汾湖理想城”项目密码指纹锁的供货、安装与服务工作;为维护双方共同权义,经友好协商,制以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商标数量(把)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指纹密码锁———————合计(大写)小写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指标:1、供方生产的产品应符合GA374-2001《电子防盗锁》相关技术指标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颁布新的本产品标准,则按国家颁布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2、供方承诺保证所提供产品均符合国家各项(锁具)技术标准
3、产品的各项功能、性能、外观、结构与封样件保持一致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和工期:1、供方应在收到需方订金后,组织产品的生产,根据需要的要求(以书面形式下达的发货通知单为准,通知单上应注明产品的数量、开门方向等参数;依据需方的工程进度分批发货)完成产品的供货
供方直接送到需方现场交货,并根据需方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指纹锁的安装工作
2、由于需方的设计变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延期,工期顺延费用不另增加,由供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成品保护:1、供方能在需方需要时提供过度锁具
2、供方应指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措施并做好指纹锁成品保护工作
3、在指纹锁安装时,对已完工和未完工的其他工程也应该做好产品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1、验收标准按GA374—2001《电子防盗锁》标准验收,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
2、按封样件进行验收
3、指纹锁安装工程竣工后,供方应进行全面的自检、复检工作
在检验无误后,书面通知需方组织指纹验收工作
4、提出异议期限为交付业主之日或通过综合验收,任一条件达到起2个月内,如供方指纹锁质量或数量以及施工质量和进度不符合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