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棚施工合同篇一:停车场施工合同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协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55号工程内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及工程付款方式:2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
工程预算总造价包括采购、制作、安装、税金等费用
(如工程量增力口,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本协议签订,现场具备施工工作面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应于施工进场前,支付人民币陆拾万元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的工程款发票后5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三、技术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交通标志制作安装、交通标线施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XX《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
四、工期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10天内进场开始施工,进场后9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完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不能超一个月,超过此期限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好本项目的方案
负责组织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货物的使用与保管在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甲乙双方应做好相应的移交书面手续
负责按时支付工程款
(如未能按时付款,在宽限期内经催促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拆除并回收所提供产品,不予退还预付款,且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责任乙方对甲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
本协议中,项目施工的安全防范所需的施工安全设施由乙方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