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1#棚户区各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制作与安装施工合同甲方(盖章):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盖章):_________崔朴财签订日期:2017年5月10日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制作与安装施工合同甲方: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崔朴财()(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固镇县1#棚户区各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车棚施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固镇县1#棚户区各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制作与安装施工
工程地址:湖畔花园、碧桂苑、丹桂苑、香樟苑承包范围:甲方要求及设计变更等
合同内容:固镇县1#棚户区各住宅小区钢构非机动车充电车棚预算、设计、制作、安装、土建、检测、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1、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包的工程范围进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工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合同工程量及价格:序号小区名称工程量造价湖畔花园钢构车棚1205仃、充电墙立方米碧桂苑钢构车棚仃、充电墙立方米丹桂苑钢构车棚138仃、充电墙立方米香樟苑钢构车棚仃、充电墙立方米小计钢构车棚仃、充电墙立方米3
合同价格为完成施工图及甲方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内容包含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施工、材料二次搬运、安全生产、(半)成品保护、成品检测和验收、质量保证与维修、利润、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所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三、工期及其他:1
开工工期:2017年5月11日;竣工工期:2017年7月11日;总工期:60天;2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开工准备,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