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劳务合同建筑工地劳务合同6篇建筑工地劳务合同1工程承包人(甲方):劳务分包人(乙方):劳务施工作业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工程所在地三、承包方式:工程的劳务人工费(清工)四、承包范围、工作内容、计件承包单价
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北流市二环路工业大道项目砌体及抹灰工程
2、工作内容:3、工程量计算及费用单价:工程量计算以为准;砖砌体工程按每立方米90元(包括大小砖:240X115X53、240X240X90)结算时按实际体积结算;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1元计
施工所用脚手架按定额规定予以结算,钢筋植筋每个2元计
12转运楼砖砌体每立方米120元,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6元计
五、工程日期:开工日期自年月日
竣工日期止年月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结算办法1、构筑物36元/工日,非构筑物38元/工日,计时工45元/工日(一天)
2、每月20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予以结算,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财务挂帐
付款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五天内按结算进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录的人员,必须在到工地当月向甲方上报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考勤人员和用工单位的考勤员在一起,每天对劳务工进行考勤,详细记录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种、人员及人员的流动情况
每月劳务结算时必须上报当月农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与乙方共同签字)与工资表(乙方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并在农工结算清单上(详见附表二)签字;否则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4、每月结算款由乙方合同签订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