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联邦物流大市场临时便道工程施工合同宣城市联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宣城首建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工程名称:宣城联邦物流大市场临时便道改造工程地点:双桥物流园区宛陵路以南里仁街以西地块内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承包范围:临时便道长约260M,宽4M二、合同工期1、本合同竣工日期:2、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工期违约,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工程量增加、变更确实造成工期延长的;雨天顺延,除甲方同意延顺的情况外其他一律不得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金额(RMB)大写:(¥:)五、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基本数据2、负责监督施工工程管理3、乙方工作(1)本工程采用的所有材料,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乙方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甲方在这方面无特殊要求
(3)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乙方应遵守本市政府、市容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承担费用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乙方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钱,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维修
(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