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专用消防系统工程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甲方:地址:施工地点:电话:乙方:TEL:地址:P·C:关于工程项目合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内容本消防系统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二、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1、工程造价:(1)本工程款项实行包工包料制,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内容中设计为准;如有设计变更及消防整改内容另行结算
(2)合同金额采用一次性包价元1(大写)2、付款方式: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和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工程施工期限1、工程竣工日为年月日,开工具体时间按双方议定的施工方案和土建工程施工情况由甲方进行确定
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报告
2、如遇设计方案改变、未按合同预付款、停电、停水及其它影响进场施工等情况发生,工期可相应顺延
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逾期到货或乙方过错造成返工的,工期不顺延
四、工程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施工的设备是全新的,从未使用过的,能够满足甲方实际需要
质量规格、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合同约定,并能够达到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
2、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乙方负责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对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材料设备到货验收乙方保证在开工后的三日内完成材料设备的采购、进场,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合同约定,附有产品合格证和准用证及必要的材料试验单、材质证明等,同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
消2防设备应为公安部门备案准用产品
六、工程验收标准和方式1、按照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程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现行的消防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报请甲方组织验收,若该工程项目确须消防主管部门等其他外部机构进行验收,乙方应全权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