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恢复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1
3工程范围及内容:招投标(比选)资料确定的范围:种植槽砌筑、种植土回填、滑坡体锚固钢钉、拉钢绞线网、苗木藤蔓栽植
4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形式进行实施
第二条:工期2
1由甲方发出的开工日期起至竣工验收日,预计划天(法定节假日、雨天、不可抗力的自然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等待甲方的时间
2下列情况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时、按地确定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不到位、水电不通、施工区域受阻、变更、确认、签证、增加或其第三方无故阻碍施工的,工期顺延
3开工日期:年月日第三条:付款方式和结决算3
1中选总价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应在开工日期起,工人材料进场的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支付中选总价款的20%为工程启动资金
2工程进度款:施工进度对护坡施工完成到90%,绳索铺设,卡扣完善后,甲方向乙方再支付中选总价款的60%进度款
工程完工验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再支付中选总价款的业,待结决算及审计完后,扣除质保金,7个工作日内尾款结算清楚
3工程结决算总额的作为工程的质保金,甲乙双方约定应在约定的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验并办理质保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扣除的质保金,终结项目合同
4该合同约定的中选价为招标清单内容量价:实际结决算是按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收签工程量计量
作为结算数据,有变更增减量,新增的等,也作为本次工程的结算数据
以审计为工程总价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4
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