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开发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
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
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1
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2
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3
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招标标书的制定,参加甲方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4
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5
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6
代表甲方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7
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8
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10
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1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12
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协调甲方与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条件时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签订补地价合同;(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协助甲方起草《购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