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备租赁合同施工设备租赁合同「篇一」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第一部分:合同要点第二部分:标准条款第一条租赁物所有权1、承租人确认,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除非承租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在租赁期满后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采取任何侵害出租人所有权的禁止行为
2、承租人租赁期间占有、使用租赁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视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转让给承租人
3、如因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采取保全和强制措施,使出租人的所有权遭受危害时,承租人应采取措施阻止危害发生,并立即通知出租人
出租人因遭受危害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承租人偿还给出租人
第二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保管及维修1、租赁物交付时,须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对租赁物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完毕,双方代表在“租赁物交付证书”上签字,确认租赁物交付日期
2、在出租期限内,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只允许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用途,不得拆卸、变更设备
承租人变更租赁物使用地点,应提前7日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3、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负责使用并保管租赁物
由此造成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使用期间,因第三人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而造成出租人任何损失或费用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运输费等)
如由出租人垫付的,由承租人偿还给出租人
5、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保证租赁物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正常磨损除外)
承租人应承担通知、告知甲方维护、保养、维修租赁物的责任
6、租赁期间租赁物需加入保险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