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填写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8月1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填写本工程的承包人、分包人名称的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指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中载明的或备案机关出具的备案文件中确认的工程名称或发包人根据项目情况拟定的工程名称,须与施工合同上的工程名称一致
[2]“工程地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文件中确定的地点详细填写
如消防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详细填写
、[3]“承包范围”即签约的工程范围
需要注意,承包范围的具体表述不宜使用“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或“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内容”等类似的、不带内容列举的概括性表述
如:某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可填写为:由照明配电箱、户内电源箱(不含照明配电箱、户内电源箱)出线口至用电器具末端的供应及安装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时,承包范围所显示的工作内容应与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
二、分包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2小写:元
“合同价”即在合同协议书内约定的承包价格,应按约定价格填写
如: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由合同当事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
有适用的现行工期定额的,应依据工期定额合理确定计划工期
工期应与根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计算的期间一致
如:某精装修工程根据现行工期定额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