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顾问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关国家、市、区产业政策辅导、企业发展咨询顾问辅导以及国家部委、省以及市的部委(包括企业所在区科技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咨询顾问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合法、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宜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政策咨询顾问服务
2、甲方委托乙方针对国家部委、省以及市部委(包括企业所在区科技部门)等部门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给予咨询顾问服务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有关政策、法规;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行相关政府扶持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3、甲方负责指定专人配合乙方项目团队开展工作;4、甲方须提供齐备的申报相关政府扶持资金项目所需的原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报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纳税说明等各种材料,甲方对以上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乙方对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随时提供有关产业政策咨询服务;2、乙方协助甲方审核、整理和组织申报相关政府资助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委托事宜所需要的必备材料和相关数据;3、乙方负责甲方申报政府扶持资金事宜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包括前期的材料搜集、申报过程的咨询、后期的审批手续以及协助完成项目验收事宜的资源支持;4、乙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仅用于与委托相关的用途或目的,不得将任何相关的商业秘密用于上述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5、乙方自行负担开展政府扶持资金申报事宜所发生的办公费用及其他费用;如甲方没有获得相关政府部门资助款项,则乙方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6、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