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台账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适用范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一、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涉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合同;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登记模式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一、合同总账登记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