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家电下乡产品(手机)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14-EMTC-3951/5招标人: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2010年10月目录1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手机产品要求··············································13第四章承诺书·······················································18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20第六章评标办法····················································282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的委托,对“全国家电下乡产品(手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名称全国家电下乡产品(手机)项目二、招标编号0714-EMTC-3951/5三、项目说明1.为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扩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效果,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新一轮家电下乡产品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即为家电下乡手机产品的入围招标,项目的实施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鼓励企业投标生产符合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TD-SCDMA终端。对实施地区农民购买中标的手机产品,由国家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最高不超过130元)给予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2.投标人可以在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选定全部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投标,如中标,其中标产品在中标资格有效期内、在中标地区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3.本项目中标产品的中标资格有效期自中标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4.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尚具有中标资格的原中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自本项目中标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企业原中标协议废止,已领取标识卡的原中标产品,可继续作为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自本项目中标协议签订之日起延续销售3个月。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尚具有中标资格的原中标企业未参与本项目投标,其原中标资格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自2011年1月1日起原中标协议废止,上述企业2011年1月1日前已领取标识卡的原中标产品,允许其作为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至2011年3月31日。3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较强手机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2.投标人的手机产品在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一定的市场销量;3.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的能力。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是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50%及以上),仅需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是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50%及以上),仅需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须具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