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美华印务有限公司保密基本制度2014年8月目录1、保密工作管理规定2、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3、涉密人员管理办法4、涉密载体管理办法5、涉密载体印制业务及过程管理办法6、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办法7、涉密载体印刷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办法8、保密监督检查管理办法9、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10、泄密事件报告与查处管理办法11、资质证件使用与管理办法杭州市美华印务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美华保字〔2014〕1号第一、总则第一条本公司是中国防伪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印刷协会会员单位,主要从事印刷银行存折、防伪票据、快递表单等业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以及本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而制定,是本公司保密工作的准则,全体职工都要遵守保密法规,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于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开展
第二、保密责任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公司各部门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均承担相应的保密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涉密人员应签订《保密承诺书》和《保密协议书》,落实保密责任
第六条总经理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是:(一)熟悉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保证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二)保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单位保密标准》在本公司贯彻实施;(三)为公司保密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及财务等必要的资源保障;(四)保证公司保密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符合《乙级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