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总部保密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有关部门会审公司分管领导会签和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〇1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管理责任及应急处理,细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国铝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中国铝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关文件精神,对公司2010年发布的《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再修订完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各部门、二级单位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的开发、使用、转让和保护,按照分级管理,统一对外,保护与利用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商业秘密管理是各职能部门、业务板块的共同职责
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商业秘密管理第一责任主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和责任
第五条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所称的各部门、各单位是指公司各负有专门管理职责的部门(中心)、负有生产责任的二级单位
所称的专业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岗位职责负有对专门性商业秘密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所称的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指根据岗位职责及公司安排因直接负责或2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产生商业秘密的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是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全公司所有商业秘密的管理及保护工作
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设在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