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全国外贸物流员考试培训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国外贸物流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的管理,现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外贸物流员培训与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申请程序第二条申请设立培训中心需向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商务专业培训考试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认真填写《培训中心申请表》(见附表);(二)用于培训教学场地的证明文件;(三)单位机构简介(含名称、法人代表、师资配备和培训市场等方面情况);(四)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机构,财务管理等)
第三条全国外贸物流员考试中心在收到申请建立培训中心的文件后,适时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商务专业培训考试办公室审批
对审查合格的单位将颁发证书和牌匾,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获培训中心资格的单位,至少要有二名参加考试中心师资培训的教师方可开展培训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培训中心在开展培训认证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培训工作的声誉
第六条严格按照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商务专业培训考试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第七条培训中心在招收学员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拉抢生源,更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八条根据教学、考试大纲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教学计划
第九条加强对培训教师和学员的管理,建立完备的学员档案,做好培训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自觉接受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商务专业培训考试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第四章机构管理第十一条培训中心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少数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商务专业培训考试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培训资格
第十二条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