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考核管理制度一、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论处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表3-1员工出勤记录表月份:班别:页次:注:本表视各单位人数多少可合并若干页使用
第十三条职工因工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