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股份粤信〔2005〕1号关于印发《信息工作垂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区域)分公司:现将《信息工作垂直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1信息工作垂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晰和深化垂直管理模式,落实“严谨管理,热忱服务”的管理理念,提高信息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稳定信息人员队伍,依据《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工作垂直管理有利于贯彻总部“五统一”原则;有利于全省信息化建设与推广应用步调协同、资源共享;有利于按照统一标准选人用人、合理调配;有利于留住人才、优胜劣汰,不断完善信息化队伍建设
第三条信息工作垂直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人员管理、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石油分公司及其所属各市(区域)分公司、省公司信息管理处实施垂直管理的各信息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第五条组织机构设置
信息中心的组织机构2设置:由省公司人力资源处与信息管理处依据各市(区域)分公司的经营网点、维护半径及信息工作状况等,设立广州、佛山、江门、东莞、惠州、中山、肇庆、粤东、韶关、茂名、湛江、梅州和清远13个信息中心,珠海和阳江设立信息组,分别隶属于中山和江门信息中心管理
第六条岗位设置与定编
各信息中心设主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技术维护员五个岗位,信息组设系统管理员岗位
根据各市(区域)分公司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省公司核定各信息中心的岗位定编,明确各岗位的任职资格
各市(区域)分公司信息中心(组)岗位及编制情况见附件一,人员任职资格见附件二
第七条岗位职责
根据各岗位的专业特点及工作要求制定各岗位职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全省系统的信息人员统一由省公司人力资源处和信息管理处协同管理
信息中心人员的选拔与调配由省公司人力资源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