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评标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施工评工作根据
公路工程施工理
第二条评标工作是按照本的规定和的要求对所有进展综合评价提出中标、废标标或重新等评标编写评标
第三条实行公开或邀请的公路根本建立工程其评标工作适用本
第四条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那么
评标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与评标有关情况不得索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
第二章评标理与程序第五条按照建立工程统一指导、分级理原那么由交通主部门组织有关成立评标会负责评标指导工作
第六条在评标会指导下建立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组根据本开展评标工作
第七条建立按照本和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制定评标细那么在开标前报评标会审定
在评标细那么中对影响工程质量、工和的主要因素须制定详细的评定和评分
第八条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以下程序进展:(一)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二)商务和技术评审;(三)澄清;(四)确定标底和评标价;(五)综合评分提出评标;(六)编写评标
第三章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第九条开标时应对进展一般性符合性检查并对开标情况进展
第十条评标阶段应对的本质性内容进展符合性审查断定是否满足要求
第十一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一)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明晰可辨;(二)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受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三)上标明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发生本质性改变结合体成员未发生变化;(四)按照的规定提供了保或保证金;(五)按照的规定提供了受权代理人受权书;(六)以结合体形式时提交了结合体协议;(七)有分包方案的提交了分包协议;(八)按照工程量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九)除按规定在提供替代技术方案的同时提交选择性报价外同一份中仅有一个报价
第十二条按规定的修正原那么对人报价的计算过失进展算术性修正
第十三条人应承受算术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