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范本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第一节检察文书概述一、检察文书的概念,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二、检察文书的分类(一)按案件诉讼性质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
(二)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可分为诉讼文书、刑事赔偿文书和工作文书
(三)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强制措施文书,和出庭文书,抗诉文书,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文书和刑事赔偿文书等
(四)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等
(五)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表格式文书
第二节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文书一、立案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二、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是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批准延长时所制作的文书
第三节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文书一、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本文书为四联填空式文书
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副本,第三联为正本,第四联为执行批准逮捕决定书回执
二、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第1页共4页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三、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作的文书
四、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