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重点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这不仅再次表明,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也进一步明确了继续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思路,不愧是与时俱进的反腐败部署
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斗争的职能部门之一,负有神圣的历史使命和重大的政治责任
过去的几年,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面对新的形势,我们的任务仍旧艰巨
在今后的反贪污贿赂工作中,我们认为应着力抓好以下几点:1
以办案带全局,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查办大案的力度反贪部门是查办贪污贿赂的职能部门,办案是其职能作用的集中体现,如何保持反贪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惟一出路就是抓办案
做到确保数量,提高质量,促进办案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主动出击,广辟案源
多年来,我院经举报中心分流及初查线索成案率极低,线索成案率低是暂时不能改变的现实,案源不足问题成为制约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赂案件的重要因素,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
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在此面前无所作为,我们要树立没有作为就没有地位的观念,决不能束手待毙
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树立深挖意识,主动出击,加强沟通,广辟案源
①排查线索,查微析疑
对所有的线索重新进行排查,并要求案件承办人做详细的案件汇报,共同研究分析,选取一些可查性较大的线索,集中力量,重点初查
②主动介入,加强沟通
充分利用举报线索这一资源,进一步加强与举报中心的沟通,努力建立新的工作联络机制
对于有基本犯罪事实的举报线索以及自首案件由反贪局提前介入,两部门联合查处;同时对过去已初查过的犯罪线索,进行回头看,看是否有扩线的可能,并以此拓宽我们的思路
③拓宽视野,主动出击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纪委、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相关部门联系和配合
2004年我们拟不定期召开案件线索审查碰头会,分析举报线索,确定重点案件,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