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浅谈案件的集中统一管理交流材料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主题,其性质本身决定了应通过加强内部监督实现对外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如何强化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对检察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是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构建完善的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对检察执法环节各类案件的管理,则是对检察执法办案活动实施内部监督的有效途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做出建立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的统一部署,将该机制归纳为“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五个方面,并写入了全国检察工作“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规划。案件管理办公室是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主要承担案件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有综合性、集中性的特点,通过专业事务的归类分工,统一管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加强了内部监督制约。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坚持和完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的基础上,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能够变人工监控为智能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效率,防止人为操作,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指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引导检察官规范执法办案。结合工作实际,浅谈以下看法:一、把好案件的进口出口关,负责对案件的统一受理、分流以前没有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过去到检察院移送案件,往往要到侦监、公诉等多个部门找相关人员,渠道繁,现在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所有手续只需在案管办一个部门办理,简便易行,大大方便了工作。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案件时要重点审查:(一)案件的管辖权。要来源于同级侦查机关,对于不符第1页共4页合管辖规定的案件作出批捕或起诉的决定都是属于办案质量有缺陷的案件。(二)法律文书齐备、完善、规范特别是对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要符合刑诉法第86条的规定,旨在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三)对卷总目录、随案移送的材料要齐全规范、特别是卷外物证、视听资料要认真核对。卷总目录是整个案卷的浓缩,通过对卷总目录的,审查,可以发现各种法律文书是否齐备、程序适用是否恰当。有无重要证据的缺失。全部案件和接收的判决书都能做到及时分流,体现诉讼效率。二、对办案期限进行监控、提示、和超期通报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一旦录入,案件文书即可形成,且不能更改,不能删除,而且直接确定了收案时间,严把了案件的进出口。每一个办案环节都设置了办案期限,能够自动对案件作出期限预警提示,只要有疏漏或者不规范便会被警告。案件流程实时监控,每个环节都置于案件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院领导、上级院监督之下。法律文书启用的“电子章”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前办案部门都是先把法律文书打印出来然后到办公室逐份盖章,自从启用电子章以来,通过业务应用系统直接发送到印章管理员申请用印,就可以直接打印出带章的法律文书,既省时又省力。通过上述工作,促进了业务部门的办案效率和执法规范化,充分实现了效率与程序公正。案件得到适时同步监督,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监督过程中由过去静态的事后管理监督,转变为现在动态的事前检查,事中跟踪督办,事后协调落实,案管办发挥了程序与时效管理监督的有力作用,把好了案件的“进出口”质量,实现了案件管理的信息化。对办案期限和办案进程进行跟踪是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促进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的手段。三、案件评查是案件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进行内部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案件管理办公室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定期不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办案质量奖惩等活动,对第2页共4页业务部门办案质量和法律文书进行跟踪、监督和考核、确保办案人员规范、公正的认定事实、运用证据、适用法律。充分发挥后道程序对前道程序的监案督作用。案件评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