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1页山东高级法院关于新《婚姻法》适用中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一)(2002年4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来自《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1婚姻家庭纠纷》,祝铭山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4月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你院法(民一)明传(2002)第l号和(2002)法民一字第1号通知,我院组织人员就《婚姻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一、贯彻实施新婚姻法的情况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我们迅速组织力量,展开了对新《婚姻法》的宣传学习活动
——邀请最高法院的专家、领导就婚姻家庭案件中的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对保证适用法律的准确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组织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并利用院长培训班、庭长培训班、审判长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对审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全庭人员还于2002年3
4月份参加了最高法院在全国举办的《婚姻法》等司法解释学习班,进一步领会了新颁法律的精神
——联系审判实际,在《山东法制报(审判周刊)》上辟出专栏进行针对修改后的婚姻法有关理论问题的探讨,使大家明确了立法目的,掌握了立法精神,正确理解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能够准确地适用婚姻法
——为指导审判实践,编写了《新编婚姻法的适用》等业务书籍
——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在理解和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我们拟于2002年5~6月份与山东省法官学院共同举办《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培训班,计划培训审判人员1000人左右
——在审判方面,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结合审判实际,注重对新《婚姻法》的运用
据统计,2002年第一季度,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案件2一八一三件,其中涉及离婚的案件一八595件,第2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