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0-201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和2010年度项目预算的通知相关市财政局、教育局,相关省属高校:根据财政部《关于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和2010年度项目预算的通知》(财教便函〔2010〕66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0〕号)的规定,现就编制2010-201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及2010年度项目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支持地方高校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的又一重大举措
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于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重点发展、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将发挥重大推动作用
各高校要从思想上和组织领导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细致规划、周密部署,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中央财政专项投资建设的既定目标
二、《规划》编制原则与重点支持方向《规划》编制要结合河北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中长期发展建设目标,坚持“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
对省属10所重点骨干大学,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对具备一定实力、有希望冲击国家重点学科的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对省属一般本科高校,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和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对涉及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建设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对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和省属高职高专院校,重点支持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对其中公共服务设施陈旧的学校,适当支持其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校园网络基础建设
三、《规划》总体建设目标《规划》的总体建设目标是: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