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主体一、法定执法机关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依据类别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2
1行政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7
3部门规章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1998
2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07
75《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2002
1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许可(共1项)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
”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