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关于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程序的法理思考胡贵安[摘要]在我国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践中,审计机关常将与投资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单位均列为单独的被审计对象,需依法履行向所有对象逐一发送审计通知书、报告征求意见书以及审计报告与审计决定等繁琐的审计程序
在现行立法没有明确“以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最终依据”的条件下,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所涉法律关系重新的设计与建构,根据法学与审计学的基本原理,采用灵活的补充合同简易形式,从而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实现了简化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效率、推动审计创新的目的
[关键词]政府投资工程审计法律程序一、引言近年来,由于国家建设的飞速发展,政府投资项目的数量与数额也随之日益增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已经成为审计机关的重要内容
在当前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践中,由于审计机关常常将除建设单位以外的施工、监理、设计等所有参建单位(以施工单位为主体)列为单独的被审计对象,使得审计人员必须向所有对象履行发送审计通知书、报告征求意见书以及审计报告与审计决定等程序,而某些大型政府投资项目所涉的参建单位常多达几十家甚至上百家,这就使得审计人员不得不沉溺于繁琐的程序事项,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的效率,而且还常常影响审计的质量与水平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因政府投资审计程序不规范、不统一问题而涉诉的审计机关,其败诉的机率也是相当高的
因此,如何在坚持依法审计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法律程序,显得更加刻不容缓
笔者拟运用法学与审计学的基本原理,结合南京市政府投资审计的实践,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程序的简化问题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乞请大家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