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1999年06月08日发布1999年12月01日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为使我国沿用多年的矿产储量分类分级适应国际上公认的分类标准,以促进国际交流,按我国的GB13908-1992《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中有关分类分级的规定,主要参考了《联合国国际储量/资源分类框架))(联合国经济和社会委员会ENERGY/WP
70号文件)和美国矿业局、地质调查局编制的《1980年矿产资源和储量的分类原则》,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本标准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标准发布以后,我国固体矿产标准、规范、指南的制订、修订,有关矿产资源/储量分类部分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其他标准、规范中的相关内容,凡与本标准相抵触者,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地质勘查司,国家冶金工业局、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标准起草人:钱大都、严铁雄、李书乐、周圣华、白洪生、李学仁、杨建功
标准由国土资源部储量司负责解释
范围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标准规定了我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适用范围、定义、分类、类型、编码等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标准适用于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各阶段编制设计、部署工作、计算储量(资源量)、编写报告;也适用于固体矿产资源/储量评估、登记、统计,制定规划、计划,制订固体矿产资源政策,编制矿产勘查规范、规定、指南;也可作为矿业权转让、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等活动中评价、计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资源量)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根据矿产勘查所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