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中医、中西医结合)一、科室建设(280分)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分细则分值(一)科室名称专科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科室命名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10(二)规划、计划及措施1
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中体现中医特色,并与“十一五”重点专科总体目标一致
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计划与协作组每年工作要求一致
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2008~2010年专科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现场访谈并抽查落实情况
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扣5分;未实施,扣5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体现不出中医特色,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2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2分,未实施,每少1年扣2分;工作计划不符合专科建设要求,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3
未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扣5分;未实施,扣5分;具体措施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30(三)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门诊候诊区、病房走廊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中医药疗效等内容,宣传内现场考察
门诊候诊区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15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5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5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30容中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
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2
病房走廊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15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5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5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四)门诊情况1
建设周期内门诊量逐年增加;2
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门诊量明显增加;3
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4
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