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二OO六年第10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公布,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二OO六年八月八日第2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页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制度
3第三章审批与登记
6第四章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
9第五章反垄断审查
14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