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产品产地污染普查及区域划分工作方案一、项目实施的意义和作用农产品产地是农产品生产的源头,直接影响其产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产地污染日趋严重,因污染而导致农产品受害的农田面积显著增加,已呈现由局部向整体蔓延的趋势
一方面,工业“三废”、污水灌溉等造成污染的农田面积不断扩大,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而被占用、损毁和污染的农田面积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我国以传统的化学农业生产为主导的农业生产模式和城市郊区的集约化农产品生产使得农业自身污染日益突出
由工业外源污染和农业自身污染造成的产地环境问题,已对农产品生产造成直接威胁,导致农产品安全质量下降,部分农产品污染超标现象时有发生
据多年来农业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调查结果显示,受污染的农产品产地主要集中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区周边和污水灌区
长期以来,我市并未对上述区域组织过全面的摸底调查和监测工作,污染底数不清,污染历史和发展趋势不明,使政府部门对产地安全的管理及决策缺乏有力的依据,导致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得不到可靠的保障
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调查,对我市郊区、工矿企业污染区周边和污水灌区进行划分,对其周边的重点污染进行登记,并设置长期定位监测点对其环境质量发展趋势进行监测,建立合肥市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数据库,绘制合肥市农产品产地分类区划图,为掌握我市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及禁止生产区的划分奠定基础,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对于提升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增强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有着重要意义
二、工作原则和方法(一)工作原则1、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
在市农委统一领导下,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各县区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工作
2、实行调查为主、调查和监测相结合原则
收集水利、环保、土肥等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勘察,完成调查工作
3、实行分头实施、统一上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