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经验一、国外制定并实施治理交通拥堵的政策措施1
限制私人小汽车拥有量,减少私家汽车使用频率
小汽车、自行车和公共交通三者相比较,小汽车运行所需的人均道路面积及停放面积是最高的,因而运行效率最低
新加坡人通过车辆数年度配额和拥车证两个措施来限制私人小汽车拥有量
车辆数年度配额制度实施于1990年
新加坡政府每年根据道路网络新增容量,制定全国本年度小汽车增量的配额
配额确定后,通过每月举行的公开招标,由公众竞买“拥车权”
成功的投标者买得拥车证后才可购买新车
拥车证的价格是非常昂贵的
若想拥有一辆排气量在2L以上的汽车,拥车证的投标价格达7万美元,而有效期仅为10年,10年以后必须重新投标购买新的拥车证,否则所拥有的车就得送往政府指定的地方进行销毁
这项政策有效地使小汽车保有量的增长率从6%降至3%
由于新加坡政府的目标是既要减少交通拥挤,又要减少车辆排气对环境的污染,因此,政府还规定,从1992年7月起,所有销售的新车必须配装催化转化装置,这样,购车者又需额外支付1200美元
同时,小汽车的主人还必须按年度缴纳养路费
而要购买出租车,同样要进行公开、公平的抽签,只有少数中标者可获得购车的权利,出租车只能使用7年
丹麦的税收体系也被用于限制小汽车拥有和使用
拥有私人小汽车所需缴纳的税款大约是购车费用的3倍
同时,为了限制购买大型、高油耗的车辆,购车缴纳的税款随着车重和发动机排量的增加而增长
这些措施有效抑制了小汽车发展,首都哥本哈根成为发达国家中小汽车拥有率最低的城市之一
近年来,在国外许多大城市,私人小汽车更多意义上是作为一种休闲娱乐工具而不是作为代步工具,人们出行大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庭小汽车只是供人们到偏远地区办事或外出旅游之用
奥地利经济研究所最近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披露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情况:由于税负较高,公共交通系统较为完善,在社会经济发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