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4页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概述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精神,规范全国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根据货物运输行业税收管理的特点,分为资格认定审验、发票管理、税款征收、数据采集传输四部分,包含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税收业务和县、市、省、总局四级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
主管税务机关业务由文书受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税收管理四个岗位完成,县、市、省、总局四级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由流转税管理部门和征管部门完成
各级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责
第一章主管税务机关1
1资格认定、审验1
1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1
1受理“受理”工作由文书受理岗位完成一、对申请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的单位,发放《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HY01),要求其如实填写并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第2页共34页第1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4页(一)申请报告;(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四)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五)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六)自有运输工具明细表及购买发票或行车证复印件;(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八)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收到纳税人报送的《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HY01)及附送资料后,经审核齐全无误的,受理并填开《税务文书领取单》(HY02)交纳税人;经审核不齐全或有错误的,退回纳税人,并告知其补齐或改正后重新报送
三、将《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HY01)及附送资料2日内(从受理之日计算,下同)传递给税收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