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0页公司章程名称条款研究刘黎明关键词: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完善公司名称命名机制内容提要:名称条款是公司章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名称及其命名规则不仅包含着丰富的符号学意义,而且反映了法律的规范意义
规范的公司名称有利于交易安全与迅捷,有利于商业信用和社会信用的重建
一、引言据新华社上海2003年9月10日电,36岁的研究生陆煜章来沪创业时突发奇想,意欲将自己的公司以“资本家”冠名,但遭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驳回,遂引发了一起有关“资本家”三字可否作为公司名称的“民告官”案(行政诉讼)
审理此案的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陆煜章的诉讼请求,认定“资本家”三字不能用作企业字号
该报道指出,2003年4月,陆煜章到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自己即将成立的公司取名“上海资本家竞争力有限公司”并办理注册登记,但其申请因企业“字号不当”而被拒绝核准
就此,上第2页共40页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0页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资本家”一词有特定含义,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质相悖,易造成消极影响,有损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并且可能造成公众的误解,因此不能作为企业字号使用
同年6月,陆煜章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他在诉状中提出:对于“资本家”的词义定性不能停留在某一特殊历史时期赋予它的特殊含义,应与时俱进
如今社会上已有“老板俱乐部”、“资本家花苑”等,不应执法标准不一
[2]本案涉及公司名称是否适法的问题
命名权是一种表达的自由(权利),但表达的自由也只是在法律限制之下的自由
本文并不是期望围绕该案进行案例分析,以指出该裁判结果是否正当合法,而是根据该案中所涉及的公司名称问题,从公司章程名称条款的角度研究公司名称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