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刑事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观念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
——《中国人权状况》对公民的荣誉、财富、生命越重视,诉讼程序就越多
——孟德斯鸠严格的刑事诉讼程序和完善的司法审查制度被公认为现代人权保障的两大法宝
原因就在于对人权最大的威胁来自于国家,而刑事诉讼又是直接导致国家与个人两个主体相互直接对抗的程序,其中的侦查、羁押和审判后的执行都直接的剥夺诉讼相对人的一种或通常是几种包括生命权在内的最基本的权利
因此,把刑事诉讼和人权的保护放在一起考察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一、人权与刑事羁押的概念辨析人权是个舶来品,而不是个土特产
人权(humanrights)概念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它是在资本主义启蒙运动时期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后来为资产阶级革命所承认所实践
对人权概念的理解见仁见智,资产阶级通常在两种意义上认识和理解人权,一种就是自然法意义上的权利,认为这种权利“与生俱来”,不可剥夺或不可转让,主要表现在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另一种是实在法意义上的人权,就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平等权、自由权、受益权、社会权、参政权等等
人权也有许多的代名词,比如法国人讲“公共权利”(lesdroitspublics),英国人说“臣民之权利”(therightsofthesubjects),美国叫做“公民权利”(civilrights)等等
一般认为,人权就是指基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自由,是“人之为人的权利”
《联合国宣言》第2条写到:“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地或其他身份等而有任何区别”
英国人权学者M•Granston认为,“人权可定义为普遍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