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淇淋本部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编号:Q/MN-BL/GL22
1-1-2009-21目的为冰淇淋本部各部门工作提供标准及规范,同时为满足产品质量管控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效提高冰淇淋产品实物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冰淇淋本部各部门、各生产基地
3文件换版说明本文对Q/MN-BL/GL22-1-2009-1《冰淇淋本部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作了修订
4原辅料质量环节4
1工作内容采购渠道的控制如下:(1)采购渠道由采购部门确定,供应部门执行,品质保证部监督;采购渠道确定后,供应部门必须依据确定的采购渠道进行采购,品质保证部仅对采购部门确定的采购渠道内的原辅材料进行检验,非采购渠道内原辅材料一律不予检验
第一次到货的产品必须将近六个月的型式检验报告(0
9%氯化钠注射液、味精不用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食盐需提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农产品除外)(危险化学品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含过氧乙酸的消毒剂应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的毒理学报告证明其作为食品用具消毒剂使用时无毒;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消毒剂文件资料(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符合本标准要求
以上三个方面必须同时满足)的复印件或传真件随货带到各生产基地,并交到品保处原辅料质检处备案,否则各品保机构将不予检验;主要原料(奶粉、糊精、葡萄糖粉、绿豆沙、饴糖、果汁、油脂、蛋白粉)的供应商必须经过评审,评审必须满足现行有效《集团产品质量管理细则》的要求,同时可参考采购部下发的现行有效的《供应商评估方案》;(2)采购部必须保证确定渠道的原辅料符合我公司技术要求;原辅料制造商、产品型号、配方与实物名称一致标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通过QS认证的必须通过;(3)采购部在采购渠道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