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2000-0202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立部制定工商行政理二○○○年二月建设部工商行政理
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的建建2000〕44各、自治区、直辖建委建立〕工商行政理各方案单列建委、工商行政理有关部门生成建立兵团总后营房部理的有关总:根据
我们对1995年建立部、工商行政理结合公布的
工程建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GF95-0202〕进展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
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00-0202〕给你们请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工程建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建立工程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GF-2000-0202
二○○○年二月十七日第一部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
中赋予它们的定义一样
三、以下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①监理书或中标书;②本合同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施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当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场施行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镇江丁卯桥路223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银行:银行:农业银行马家山分理处账:账:32050002115::212021::0511-85900835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条件词语定义、使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施行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当直接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