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实施办法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的通知》(技鉴考[2004]37号)精神,结合本省电力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种范围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主要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责任重大的生产岗位上按职业(工种)设置
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名称设置目录,详见附件1
二、管理权限和职责1、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负责受理鉴定申请、资格审核、组织鉴定考评和综合评审,证书的验印、核发和管理工作
2、职鉴中心成立技师考评委员会,负责技师综合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
3、山东省火力发供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职鉴站)负责材料整理、汇总和技能鉴定考试、考评的考务组织工作
4、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并成立业绩考核小组,负责业绩考核和资格初审工作
三、申报条件1、取得本职业(工种)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并经技师预备班培训合格
2、能坚持正常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三年内无责任事故
3、具有本职业(工种)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职业(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成绩突出;能处理本职业(工种)较高难度的生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
5、在传授技艺、技能培训方面成绩突出
四、工作程序1、职鉴站发布鉴定公告
公布鉴定职业(工种)、鉴定时间、申报条件、报名办法和鉴定地点等
2、组织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技师,须提供下列材料:①《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