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10年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为核心,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借鉴国内外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经验,按照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稳步推进质量安全追溯实施进程,逐步扩大可追溯农产品品种与规模,进一步完善具有开放、动态、全程管理特点的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为建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0年,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项目建设。以产业链完整、质量安全存在一定隐患、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或农产加工品为重点选择一批条件适合的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逐步形成一个能体现农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跟踪溯源1能力、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可追溯单位群体,为在全国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产品范围。申报产品(种植业类)申报产品基本条件大米水稻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0亩面粉小麦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0亩茶叶种植面积不少于4000亩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亩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4000亩申报产品(养殖业类)申报产品基本条件牛肉肉牛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10000头猪肉生猪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50000头羊肉肉羊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20000只2禽肉肉禽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100万只鸡蛋蛋鸡年存栏量不少于100万只(二)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农垦或热作系统所属,并按(2009)农垦(科贸)字第14号文件要求,向我部农垦局填报过《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申报书》,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守法,有长期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愿望和要求。2.组织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3.标准体系健全,能实行标准化生产。4.对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产业链各环节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5.产品规模化生产,商品率较高。6.市场化运作,有自主品牌,包装上市,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大中城市或国际市场。7.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3(三)其他条件。申报产品超出(一)规定范围的、申报单位非农垦或热作系统所属的,本项目不安排财政补贴资金,但项目一经我部农垦局审查合格可免费提供追溯软件、人员培训、数据平台等服务。三、资金使用方向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并经我部农垦局批复同意建设的项目单位,我部将给予一定的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各项建设内容:(一)配套制度建设。围绕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需要,制定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制度、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运行制度、农产品质量追溯设备使用与维护制度、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二)信息网络建设。根据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实际情况,确定质量追溯关键控制点,合理配备相应的信息传递硬件及软件,确保产品信息的顺畅传递。4(三)关键设施配置。根据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产生关键控制信息环节实际,配置追溯信息产生、传递所需的标签打印、信息采集等专用设备。(四)追溯标签使用。根据可追溯农产品的产量、规格、包装材质等要求,制作并使用农产品质量追溯标签,便于消费者查询,以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五)相关人员培训。对参与项目实施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追溯相关技术及规章制度培训。(六)产品宣传推广。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平台,对可追溯农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以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对同类单位的示范带动。四、申报要求请各省(区、市)农垦或热作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本省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对项目申报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进行初审合格后,于2009年6月5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电子文稿传送至apqt@163.com。5(一)省级主管部门正式文件一份。(二)申报单位编制的《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4份。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邮政编码:100125联系人:韩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