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加强联系工作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
20XX年市院出台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密切与代表、委员联系,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对推动和改进检察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近期各级“两会”相继召开,特别是市县两级换届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生了较大变动,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根据高检、省院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1、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
自觉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积极争取监督支持,既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还是落实检察机关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宪法原则,促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检察机关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客观需要
市县两级院要充分认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争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依靠代表、委员的支持解决检察机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广泛、更直接地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努力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系的渠道2、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机关重要决策
市县第1页共5页两级院在召开有关会议讨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