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分类按承担责任形式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按所有制形式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按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二、公司的概念和种类1
概念: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由法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的企业法人
类型:我国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类型的公司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无限连带责任VS有限责任】1
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责任: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承担合伙人才承担——先企业后个人◆连带责任:合伙人承担责任时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部分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2
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企业债务不会连累合伙人私人财产一、合伙企业概述(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二)合伙企业的特征1
组织形式:契约式——不具有法人资格2
责任形态: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人员结构:人员结构相对稳定,普通合伙人变动不自由
——人合性质二、普通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2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注意1】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注意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时间:认缴或者实缴出资——可以分期2
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用劳务出资
作价方法:劳务出资(协商确定);其他出资(协商确定或评估)协议1
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