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通信系统招标(招标编号:GMTC051B008GHG026JO~031JO)资格预审评审细则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05年7月一、前言1
1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机电设备供货商,对所有依据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单位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2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轨道交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3本评审细则仅适用本次工程机电设备招标
4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二、评审小组资格预审由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小组在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
小组成员由建设事业总部(2人)、企业管理总部(1人)、财务总部(1人)、运营事业总部(1人)和设计单位(2人),共7人组成
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料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办法3
1评审原则凡是有兴趣参加本次机电设备招标的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满足各项要求后,视为通过资格审查,可进入下一步设备投标
2评审过程评审按以下步骤进行:1)第一步:符合性审查
2)第二步:完成评审报告
3符合性审查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具有以下内容,如果其中一项不通过则资格预审视为不通过
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审查时,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资料将进行澄清,申请单位通过澄清补充的资料可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份
必须符合的内容: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章)并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