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9页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结合首都食品安全的特点,不断加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其一体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
根本目标是通过对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依法采取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保障首都食品安全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是指本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事权划分,依法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采取监督检查、安全监测、违法案件查处等方式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
第2页共149页第1页共14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9页第五条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分类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和所生产经营食品的风险程度,将生产经营者进行动态区分,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现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精确化、精细化和精致化目标
(二)分区分责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权确权原则,将监管责任属地化,通过建立快速反应与查处机制实现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体化、无缝隙化和责任量化目标
(三)区域联动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辖行政区域特点,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地理位置相近划分为若干个区域联动协作组,通过建立执法力量联动机制实现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