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情况工作总结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离不开检察机关的积极参与
我们就检察机关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如何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新时期检察工作独特的功能和优势,把检察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从检察工作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及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加以探讨
一、检察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中,有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检察工作新的内涵
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审时度势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
检察机关要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2、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而且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3、执法为民的宗旨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检察机关通过严厉打击涉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第1页共5页设
4、服务大局的客观要求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在加快新农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