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京工促发[2007]12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保护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推进工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进工业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我局会同市规划委、市文物局,制定了《北京市保护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意见》(见附件),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北京市保护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二○○七年九月十三日主题词:保护利用工业资源创意产业通知抄报:刘淇、岐山、安民、陆昊、陈刚同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抄送:有关委办局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办公室2007年10月15日印发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北京市保护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通过推进工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进工业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保护和利用工业资源的重大意义第一条保护和利用工业资源有利于传承北京工业发展历史
随着首都城市的发展,工业生产制造环节逐步退出城区后,现存的工业建筑、设施已经陆续成为印证城市发展的重要历史遗产
有效地保护和利用遗留下来的工业资源,将有利于传承北京工业发展的历史,并丰富北京城市的历史积淀
第二条保护和利用工业资源有利于挖掘工业遗产的新价值
城区遗留下来的工业厂房、设施多数仍然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对这些工业资源进行适宜性改造和再利用,将有利于盘活和挖掘工业遗产的新价值,并减少因建筑拆除造成的浪费,节省重新建设的投资,符合建设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