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做法经验材料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科学统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XX省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必然延伸,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涉及各项检察业务,是各个业务部门的共同职责,必须在检察长领导下,由各个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
第三条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与负有查办案件职责的业务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分析、案件移送、预防介入等协调配合、一体统筹、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实现发现、侦查、指控、防范职务犯罪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对预防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规范管理和检查指导
其具体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本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类案分析和区域、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提出职务犯罪状况的调查报告和预防建议;(三)统筹协调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开展预防调查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等专项活动;(四)承办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项
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预防工作职责是:(一)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自书的反省,忏悔材料,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及悔罪表现;(二)注重对立案侦查的典型案件进行犯罪分析,查找犯第1页共10页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作案手段,发现导致犯罪发生的漏洞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三)及时向存在致罪隐患的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指出其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预防意见或措施,促进其整改;(四)充分利用侦查案件获取的信息,适时进行类案实证分析或综合情况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