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理施行细那么
的各区〔规划〕建立理有关:现将
烟台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理施行细那么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和问题请及时反应建立质量平安科
联络人:姜志军电话:6905939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烟台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理施行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理确保建立工程及相邻建〔构〕筑物、公用设施和人员平安根据
建立工程质量理
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理
山东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施行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所称的建筑边坡是指由于建〔构〕筑物和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施工所形成的人工边坡和对建〔构〕筑物平安或稳定有影响的自然边坡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构〕筑物场地或其周边环境
所称的深基坑工程是指在施工中开挖深度超过自然地面下5米〔含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场地复杂等级二级及以上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线特别复杂的基坑
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基坑〔含边坡〕支护构造设计和施工、地下水控制、地表水的疏导与排泄、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
第三条本细那么所称的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主要分以下三类:Ⅰ新建工程:在边坡与深基坑影响到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撤除房屋建筑与政根底设施工程以及为建筑物边坡与深基坑修建的挡土墙等防护设施工程
Ⅱ分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撤除房屋建筑与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中涉及的边坡与深基坑的支护、地下水的控制、地表水的疏导与排泄、土方开挖与填埋等分部工程
Ⅲ已有工程:在建边坡与深基坑影响到的区域内已建成的房屋建筑与政根底设施工程以及挡土墙等防护设施工程
第四条建立行政主部门负责全范围内的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建立理工作并直接负责莱山、芝罘两区范围内〔两区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及配套工程除外〕的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理各区建立行政主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