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几点建议广大人民群众的住宅保障问题是维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而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更是重中之重
房改以后,虽然政府建立了一套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体系,但因在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影响了保障作用的发挥,本文将就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意见,以期让其真正发挥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一、我国现行住房保障体系及其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有三部分组成,即以拥有居住权的廉租房、拥有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建设已逐步完善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了一个法制化、规模化发展的新时期,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强制单位和个人为个人未来购房进行储蓄的住房货币分配方式,其特点是直接以金融手段支持广大城镇职工购买住房,旨在帮助个人缓解购房压力
但是,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
首先,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覆盖面不断扩大,但覆盖率仍然较低
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识,也有些企业由于资金流转不畅任意停缴
其次,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低,沉淀资金高
由于公积金的使用仅限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资助房屋,不能用作租赁之用,这也限制了那些卖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第三,公积金缴存设定了最高缴存比率,不利于单位自主提高职工公积金额度
(二)经济适用房政策
1998年,我国推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不完全产权的普通商品房
但由于政策定位上的模糊性,使得经济适用房很难与商品房界分,经济适用房的房型面积如何确定,销售对象资格如何审定,经济适用房如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