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北京工商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育人作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依据国家宪法相关条款及教育部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而自愿发起组织的学生群众团体。组织上受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领导,活动中受社团聘请的辅导老师指导,各社团由校团委社团部直接管理。第三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开展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各社团所制定的章程和制度不得与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冲突,否则一律无效。第四条,未经校团委社团部批准而建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民间团体为非法组织社团部有权终止其活动并追究其负责人责任。第五条,社团的主要任务:1倡导文明修身,为校园文化建设服务。2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学生活动。3举办各种演讲,竞赛,文艺晚会等活动,营造校园文化氛围。4举办各种学术论坛,专题讲座,专家咨询等活动,加强专业修养,拓展同学们的眼界。5积极组织,参与课外科研活动,培养创新精神。6走出校门,广泛联系社会各界,树立北京工商大学的良好形象。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学校正式注册的北京工商大学在校学生,不得吸收校外人员参加。社团成员必须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社团的组建和批准第七条,学生社团共分为学术实践类,科普类,体育类,文艺类等。各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须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登记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登记。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五)有规范的章程。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第九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社团部提交下列文件:(一)筹备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指导思想,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及方式,资金来源等)(二)章程草案;(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四)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第十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名称、活动场所;(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三)学生社团类别;(四)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八)章程的修改程序;(九)社团终止的程序;(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社团部在自收到本条例第八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社团部批准筹备之日起30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第十二条,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和第七条规定的;(二)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三)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四)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30人的。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社团部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第3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页第十五条,学生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