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对外〕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筑〕和承包方〔施工、勘察设计〕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确立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点:1.具有国际性。主要表如今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属于不同或地区的、法人;二是承包人须在外国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合同义务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属国以外的其它或地区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2.需要巨额资金故合同标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种各样的银行担保。3.履约长。4.风险较大。为减少风险合同中除预订有货币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外通常还含有价风格整条款、困难情势条款等。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和本钱加酬金合同等。以以下举的是一个总承包合同: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第一章一般条款定义和释义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以下词语应解释如下:“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承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包括其别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视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承包人。“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单价和价格表〔假如有〕还可指标书、承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合同价格〞指在承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的材料或其它物品。“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技术〞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图纸〞指技术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业经认可〞指已经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予以规定。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受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受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受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拆毁、挪动或撤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利。假设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不满意其有权将此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转让和分包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或即将到的款项除外。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当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